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7月17日至9月10日对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组织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等。
二、巡察监督重点
围绕*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加强*治监督、查找*治偏差。根据被巡察*组织*治责任和职责使命、行业特点和规律,重点聚焦**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蜀山区祁门路1799号合肥泓瑞金陵大酒店1011房间。
(二)联系信箱:1.蜀山区祁门路1799号合肥泓瑞金陵大酒店大门东侧立柱;2.瑶海区屯溪路70号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门岗旁;3.瑶海区天水路与桃山路交口合肥供水集团物资公司西南门;4.蜀山区交规院北支路与方兴大道交口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公司南门东侧;5.肥西县巢湖西路80号肥西自来水有限公司西门南侧;6.巢湖市卧牛山街道西苑小区7号楼巢湖市水业有限公司营业大厅东侧。
(三)电子邮箱:swxczd4z@163.com。
(四)举报电话:19355259949。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5日。
根据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