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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事业性收费的公告》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1 17:12:55 来源: 浏览:9039次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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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财*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事业性收费的公告》(财*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附件3),2022年9月29日合肥市财*局《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文件精神(附件4),切实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对在合肥供水集团开立水表户号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执行水费代收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缓缴*策,具体如下:

一、缓缴对象

合肥地区在合肥供水集团开立水表户号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缓缴期间

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三、缓缴方式

(一)线上办理

1.用户登录合肥供水集团官方网站,在“服务指南”模块中下载《2022年关于缓缴水费代收费申请表》(见附件1)。

2.将上述申请表、营业执照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合肥供水集团营业大厅公共邮箱:1774047008@qq.com,邮件格式为:“xxxx公司关于缓缴水费代收费的申请。”

(二)线下办理

用户可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自行前往合肥供水集团各营业厅窗口(见附件2)线下办理,现场填写《2022年关于缓缴水费代收费的申请表》。

四、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五、咨询电话

“连心桥”服务热线:0551-64422666

营业大厅业务咨询电话:0551-64422639

 

 

附件:1.《2022年关于缓缴水费代收费申请表》.doc

2.合肥供水集团各营业厅网点地址及服务电话.doc

3.《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事业性收费的公告》(财*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4.《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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